理事会

温州肯恩大学理事会

学校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温州肯恩大学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学校一切重大事项。

理事会由十五名具有表决权的理事组成(另含学生理事一名)。其中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派八人(包含依职权成为当然理事的校长),美国肯恩大学理事会委派七人。温州市人民政府和美国肯恩大学理事会可各委派一名候补理事,当且仅当本方有一名理事缺席的情况下,参与理事会会议议项的审议和表决。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一位学生理事和一位候补学生理事,学生理事具有表决权,候补学生理事无表决权。学生理事和候补学生理事除本章程或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情况外,有权出席和参与理事会的会议和事务。上述除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人事和诉讼相关事宜。理事会设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各一名;理事长和副理事长人选应分别来自中美双方委派的理事,即如果理事长为中方理事,则副理事长应为美方理事,反之亦然。理事名单报各方审批机关或机构备案。

具有突出贡献的温州肯恩大学理事在四年任期届满后,享有被提名为荣誉理事的资格。荣誉理事的人选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或美国肯恩大学理事会提出并经温州肯恩大学理事会审议,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的规则,投票决定荣誉理事的授予。荣誉理事任期两年,经理事会重新选举可以连任。荣誉理事不具有表决权,可应邀参与理事会的所有会议及职责,并根据个人兴趣、经验与专业技能协助理事会和校长,最大限度地服务学校。荣誉理事的称号授予具有杰出贡献的个人,荣誉理事的数量由理事会审慎决定。

理事会成员名单


王北铰先生(理事长)

李志林 教授

瞿   佳 教授

叶晓东 先生

叶正猛 先生

庄兴忠 先生

王剑波 先生

王 舜 教授(候补理事)

乌彭泽·奇伍库拉 先生 (副理事长)

约翰·肯恩 先生

小约翰·肯恩 先生

亚历山大·米拉贝拉 先生

琼·维普兰 女士

埃尔纳多·J·韦布斯特二世 先生

詹姆斯·海因斯 先生(候补理事)

学生理事


王馨茹 女士(学生理事)

俞佳仪 女士(候补学生理事)

荣誉理事长及荣誉理事


章新胜 先生(荣誉理事长)

联系方式

理事会秘书处:周老师

0577-55870051

zhoushanshan@w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