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调入连明华同志的公示

2025-02-26 | 行政岗位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评定,拟调入连明华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调入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共 7 个工作日(2月26日—3月6日)。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三、温州肯恩大学纪检室,0577-55870046,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肯楼纪检室,325060;温州肯恩大学人力资源部,0577-55870058,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肯楼人力资源部,325060。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拟安排岗位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原工作单位

连明华

1982.05

专技岗

长沙理工

大学

工程力学

大学本科

温州市瓯海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温州肯恩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