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调入连明华同志的公示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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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岗位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评定,拟调入连明华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调入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共 7 个工作日(2月26日—3月6日)。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三、温州肯恩大学纪检室,0577-55870046,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肯楼纪检室,325060;温州肯恩大学人力资源部,0577-55870058,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肯楼人力资源部,325060。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拟安排岗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原工作单位 |
连明华 |
男 |
1982.05 |
专技岗 |
长沙理工 大学 |
工程力学 |
大学本科 |
温州市瓯海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
温州肯恩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