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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4日
浙江差旅费规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 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统一和规范差旅费开支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